市科技局组织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议
2009年9月24日上午,在市科技局351会议室,由市科技局创业处姚处长主持召开了关于针对孵化器内企业进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议。
会议主要针对我市孵化器内中、小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申报门槛高的问题,根据国家发布的申报标准,适度放宽政策,并由市科技局组织领导,提供多种补贴和帮助,为中、小企业特别组织进行“孵化器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具体政策措施如下:
1、根据国家标准要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须至少有1个发明专利,6个实用新型专利。该政策调整为:至少有1项专利。
2、由于孵化器内以小规模企业为主,与外部企业同时申报竞争力小。因此,此次申报工作由市科技局专门对孵化器内企业进行单独认定。
3、为鼓励申报,协助企业解决专利、知识产权问题,实行鼓励专利转让、5年独占许可等形式,支持企业购买实用性强关联度大的专利或独占许可等。对于认定的企业进行专利受让,市科技局提供1万元补贴。
4、市科技局将组织进行一系列工作,包括本月28日召开申报工作培训;节后由知识产权中心组织高校、企业等进行专利转让对接会;之后提供统一模版,组织企业填报材料,进行申报。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20日。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将可享受诸多优惠政策。望各企业充分利用此次机会,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参加9月28日市科技局申报认定企业培训的单位,请尽快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至基地管理公司。
大连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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